- 二业 → 二業
- 指引業與滿業。 依《俱舍論》卷十七載, 有兩種二業, 名引業與別業。 六趣各有總、 別二報, 如人趣中, 所有的人皆同屬人趣之果報, 此為總報;其中復有智愚、 美醜等差異, 稱為別報。 引發總報的業因, 稱為引業;成滿其別報的業因, 則稱為滿業。 此外, 善業與惡業亦稱二業。 善業為五戒、 十善等善道之所作, 能感善趣之樂果;惡業為五逆、 十惡等罪惡之所作, 能引惡趣之苦果。
* * *﹝出俱舍論﹞ 〔一、 引業〕, 謂若宿世善業引發, 生於人中, 則得珍寶豐足, 多受快樂; 若由宿世惡業引發, 生於人中, 則感貧窮困乏, 受諸苦惱, 是名引業。 〔二、 滿業〕, 謂由宿世修一善業, 感一生中大富多財, 乘此更修眾善, 展轉生官貴家, 乃至圓滿究竟善果, 是名滿業; 若由宿世造一惡業, 感一生貧窮苦惱, 乘此更造眾惡, 展轉生貧窮家, 乃至圓滿極惡之果, 是名滿業。* * *1.引業和滿業。 造善惡業後, 此業能牽引眾生, 生於六趣四生, 受苦樂報, 名為引業, 這是就此業的因位而言。 待到此業種子, 在第八識中, 薰習成熟, 發為果報時, 則能使造者, 在六趣四生中, 得種種身, 享種種受, 如強弱夭壽苦樂等, 皆能令其圓滿, 名為滿業, 這是就此業的果位而言。 2.定業和不定業。 定業是一定要受果報的業; 不定業是不一定要受果報的業。 3.善業和惡業。 善業是良善的行為作業, 如修五戒與十善是; 惡業是惡劣的行為作業, 如造作五逆與十惡是。 4.共業和不共業。 共業是招感共同果報的業因; 不共業是招感各別不同果報的業因, 如身體不同, 苦樂不同等是。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